论品牌“视觉锤”的重要性。
01“三道杠”的重要性
02商标保卫战
此前多年,茅台酒一直沿用“国酒”之名作为品牌“视觉锤”。从线下店面、线上网店到各大酒厂等地,都能看见硕大的“国酒茅台”四字。从巴拿马奖到外交用酒的品牌故事,并以“国酒茅台”之名投放央视新闻联播的报时广告、高铁车身广告等,茅台持续加码公关和广告投入,建立“茅台”与“国酒”的关联记忆。在百度指数中搜索“国酒”,唯一相关的关键词便是“茅台”。
此后茅台一直活跃在外交场所,从政要到来往商人。例如耐克创始人奈特首次来华时,便受到茅台酒的“招待”,其同行人员对茅台赞不绝口,可见当时茅台酒的“外交分量”。
而其巴拿马奖、酱香型白酒鼻祖等故事,以及“飞天茅台”的战略单品,丰富了“国酒”这一品牌定位,并在许多媒体报道中不断放大。
最有希望成功的一次,是在2012年7月。当时国家工商总局宣布茅台申请“国酒茅台”商标通过初审,但遭到五粮液、汾酒、郎酒等酒企反对,称“国酒茅台”含有“国酒”,违反《商标法》十条一款七项: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。意即会造成不正当竞争。
与“国窖”、“国台”和“国井”等商标不同的是,国酒茅台的组合方式是“国+商标指定商品名称”,此类商标常被驳回,同年汾酒五粮液提出含有“国酒”的前缀商标名,亦被驳回。
03加多宝与广药“罐名”之争
04视觉锤=定位理论延伸
在坚持数年的“困了,累了,喝红牛”品牌标语后,红牛转向新的标语——你的能量超乎你的想象,改标语后弱化了场景感,更显得抽象和宽泛难以视觉化,随即东鹏特饮抢占这一“语言钉子”,提出——累了,困了,喝东鹏特饮。
所以,只有被植入到消费心智中的视觉印记,才是“视觉锤”。
05视觉锤=品牌优质资产
而在现实饮用中,我们会自然而然地将柠檬片放入科罗娜瓶酒的瓶口中,而不会将百威瓶盖倒立在瓶口,明显科罗娜的视觉符号与产品关联度更高,更显得真实。
要打造“视觉锤”,你需要一个可视觉化的、狭窄的概念,去吸引一个细分市场,比一个泛泛而谈的概念要好得多。
而在建立起“视觉锤”后,要不断通过营销投入给品牌“上保险”,在品牌延伸之前切记三思。